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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合同法律规定的辞退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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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01 · 1754人看过
导读:无固定期限合同辞退条件:一是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可解除;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付一个月工资可解除;三是劳动合同订立时客观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协商未就变更达成协议,同样提前通知或额外付薪可解除。用人单位辞退应遵循原则,避免违法担责。
无固定期限合同法律规定的辞退条件有哪些

一、无固定期限合同法律规定的辞退条件有哪些

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辞退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1.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合同。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在辞退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时,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正的原则,避免违法解除合同,否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无固定期限合同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解除

无固定期限合同可在多种情形下解除。协商一致解除,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达成合意即可。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方面,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单位可解除;经济性裁员时,符合法定程序也可解除。

劳动者单方解除,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若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过错,劳动者可即时解除。

此外,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规定如下:

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若符合法定情形,如劳动者严重违纪等,无需支付补偿;若违法解除,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单方解除:一般情况下自行离职无补偿;若因用人单位过错,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当我们探讨无固定期限合同法律规定的辞退条件有哪些时,其实相关规定有着清晰的界定。比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况,用人单位可依法辞退。此外,如果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也有权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那要是遇到用人单位以不合理理由辞退,员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又或者在满足何种条件下,即便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主动离职也能获得相应补偿呢?若你对这些拓展问题存在疑问,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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