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哪一天
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日期分不同情形。
协商一致解除时,以双方签署解除协议中约定的解除日期为准;若未约定,则以解除协议签署日为解除日期。
劳动者预告解除,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期满之日为解除日期。
用人单位因劳动者过错即时解除,以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决定并送达劳动者之日为解除日期。
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的,以通知载明的日期为准;未提前三十日的,支付代通知金,以通知送达劳动者之日加上一个月工资对应天数为解除日期。
二、双方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赔偿需分情况判断。
若协商一致解除,且是用人单位提出的,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已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而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过错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无需赔偿。
三、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以哪方为准
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并非以某一方为准,需根据具体解除情形判定。
若协商一致解除,需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签署解除协议,不存在以哪方为准的问题。
若劳动者依法单方面解除,如用人单位存在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行为,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无需用人单位同意。
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须符合法定情形,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且用人单位要承担举证责任,若解除不合法,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主张赔偿金。
总之,解除劳动合同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事实判定效力,并非单纯以某一方意愿为准。
在探讨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哪一天时,这不仅关乎解除时间的认定,还关联到后续一系列权益问题。比如,以解除当天为界,工作交接、工资结算等都以此为节点进行。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依据解除日期来计算经济赔偿的起算点,争取应得权益。又或者因解除日期不同,在社保缴纳等方面也会产生相应变化。你是否对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及后续影响存在疑问呢?如果想深入了解更多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日期相关的法律规定及权益保障,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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