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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裁员的判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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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0.14 · 1679人看过
导读: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特定情况下的大规模裁员。判定的实体条件包括:依企业破产法重整、生产经营严重困难、转产等经变更合同仍需裁减人员、客观经济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程序条件为:裁减二十人以上或不足二十人但占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提前三十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报告劳动行政部门,且优先留用特定人员。
经济性裁员的判定有哪些

一、经济性裁员的判定有哪些

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进行的大规模裁员行为。判定需符合以下条件:

实体条件方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程序条件上,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同时,用人单位应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且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人员。

二、经济性裁员代通知金规定是怎么样的

经济性裁员代通知金规定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经济性裁员时,若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就需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其标准通常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三、经济性裁员支付经济补偿金多少

经济性裁员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如下: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例如,员工在单位工作3年,月工资5000元,那么经济补偿金就是3×5000=15000元。

经济性裁员的判定并非简单之事。除了文中提到的判定标准,还存在一些相关要点。比如企业在经济性裁员时,需提前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而且,不同行业对于经济性裁员的界定可能存在差异。若在这一过程中,你对经济性裁员的判定依据、程序规范,或者企业在裁员过程中自身权益的保障等方面还有疑问,切莫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剖析,为你在经济性裁员相关事务中保驾护航,帮你明晰自身权益与应对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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