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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期到了还没做劳动能力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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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9.26 · 1629人看过
导读:停工留薪期届满未做劳动能力鉴定,可向用人单位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延长,符合条件可适当延长;用人单位不同意则应正常复工,因身体原因无法工作可凭医院诊断证明请病假并按标准发放待遇。同时要尽快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准备好工伤认定决定书等材料,鉴定后按伤残等级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
停工留薪期到了还没做劳动能力咋办

一、停工留薪期到了还没做劳动能力咋办

停工留薪期届满但未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可继续向用人单位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经确认符合条件可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不同意延长,劳动者应正常复工。若因身体原因无法工作,可凭医院诊断证明请病假,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待遇。同时,应尽快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准备好工伤认定决定书病历资料等材料。鉴定结果出具后,按伤残等级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

二、停工留薪期怎么算时间

停工留薪期依据工伤职工的伤情来确定,一般不超12个月。伤情严重或有特殊情况,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实践中,停工留薪期通常需结合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等确定。比如骨折,一般有相对固定的停工留薪期参考标准。若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停工留薪期时长有争议,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确认。

三、停工留薪期工资是怎么发放的

停工留薪期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一般按照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发放。若职工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用人单位不得擅自降低。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当面临停工留薪期到了但劳动能力鉴定还未做出的情况时,首先不要慌张。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若停工留薪期已满,工伤职工应及时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对于鉴定结果有异议的,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再次鉴定。如果后续因停工留薪期已过、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或其他工伤相关事宜产生疑问,比如伤残津贴如何发放等问题时,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读和提供准确的应对方案,帮你妥善处理工伤期间的各种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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