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况下算工伤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况通常算工伤赔偿: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比如工人在车间正常作业时受伤。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像下班前清理工作区域受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例如保安因阻止不法分子受伤。患职业病的。如长期接触有毒物质患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像员工出差办事途中受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若符合上述情形,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及赔偿。
二、哪些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况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例如,工人在车间操作机器时受伤。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像提前到岗准备工作或下班后清理工作场地受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比如保安在执行安保任务时被打伤。患职业病的。如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粉尘导致的尘肺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像职工出差途中因工作受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三、哪些情况下雇主无需向雇员追偿员工
一般而言,若存在以下情形,雇主无需向雇员追偿:一是雇员自身故意造成损害的,这种情况下雇员主观恶意明显,应自行承担后果,雇主无需追偿。二是不可抗力导致损害发生,且雇主已尽到合理注意及防范义务的,因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因素致使损害,雇主可不追偿。三是雇员在执行工作任务中因第三人侵权遭受损害,若雇主对损害发生无过错,且雇员已从第三人处获得充分赔偿的,雇主无需再向雇员追偿。例如,雇员在正常工作时突遇罕见自然灾害受伤,雇主无过错且已协助救治,此时雇主无需追偿;又如,雇员因第三人故意侵权受伤,第三人已足额赔偿,雇主也无需再追偿。
当我们探讨哪些情况下算工伤赔偿时,除了常见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典型情形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也值得关注。比如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也可认定为工伤。另外,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同样应享受工伤待遇。若你对工伤赔偿的认定范围仍有疑问,或是想了解更多工伤赔偿相关事宜,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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