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保险如何转移
工伤保险一般不需要单独转移。因为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随劳动关系转移。
当职工在本市内变动工作单位时,只需要原单位办理停保,新单位办理参保即可,工伤保险关系自动延续。
若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根据规定,其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但工伤保险不涉及个人跨地区转移资金。职工到新单位后,新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新参保地建立新的工伤保险关系。后续若发生工伤,按照新参保地政策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保险如何用
工伤保险使用流程如下:
首先,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审核,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若认定为工伤,职工需持工伤认定决定书等材料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急救。
然后,治疗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最后,依据鉴定结论等享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报销、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单位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未参保的,则由单位承担。
三、工伤保险如何缴纳与索赔
缴纳: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无需缴费。用人单位需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索赔:职工发生工伤,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认定为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依据鉴定结果向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索赔相应待遇。
在了解工伤保险如何转移时,我们明确了转移流程等关键要点。但工伤保险转移可能还会涉及一些相关问题,比如转移后缴费基数如何确定,是按照原参保地还是新参保地标准呢?还有,转移期间如果发生工伤,该如何处理?这些细节都关系到工伤保险权益的保障。若你在工伤保险转移过程中,或是对其后续影响存在疑问,别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依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详细解答,确保你能顺利完成工伤保险转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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