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鉴定是社保局鉴定吗
工伤鉴定并非由社保局负责。
工伤鉴定一般是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社保局主要负责工伤认定等前期工作。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保局受理后作出认定决定。
待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该委员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相关标准作出鉴定结论。所以,工伤鉴定的主体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而非社保局。
二、工伤鉴定是什么时候去鉴定的
工伤鉴定一般需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进行。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待工伤认定结论出来后,伤情相对稳定,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即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三、工伤鉴定是伤残等级鉴定吗
工伤鉴定包含多种内容,伤残等级鉴定只是其中一部分。工伤鉴定是一个综合性概念,涵盖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确认、护理等级鉴定等。
劳动能力鉴定主要就是对伤残等级进行评定,根据工伤职工的器官损伤、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等因素,划分出从一级到十级不同的伤残等级,以此确定赔偿标准等。
而停工留薪期确认是确定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期间。护理等级鉴定则是判断工伤职工是否需要护理以及护理的依赖程度。所以说工伤鉴定不等于伤残等级鉴定,它是一系列与工伤相关鉴定的统称,伤残等级鉴定是其中关键的一项用于明确工伤严重程度及赔偿依据的鉴定。
工伤鉴定并非由社保局负责。一般是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在工伤发生后,单位或职工需按照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向该委员会提出申请。委员会会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再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果您对工伤鉴定的具体流程、所需材料或者后续赔偿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得清晰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工伤鉴定相关事宜,为您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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