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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限规定是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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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6.19 · 1517人看过
导读:职工工伤治疗伤情稳定后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单位应在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保行政部门提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可延长。未按时申请的,期间工伤待遇费用由单位负担。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的,工伤职工等在1年内可直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在工伤认定后进行。
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限规定是什么时候

一、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限规定是什么时候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则一般在工伤认定后进行。

二、工伤伤残鉴定十级是什么标准

工伤十级是劳动功能障碍中较轻的级别。其鉴定标准涵盖多方面。比如在器官损伤方面,身体各器官有一定程度的轻度受损,像手指部分离断或功能部分受限等。在功能障碍上,一些日常活动的能力会受到一定影响,但总体影响较小,如手部精细动作稍受限制等。

从医疗依赖角度,一般无特殊医疗依赖,即基本无需长期依赖特殊医疗手段维持身体机能。在生活自理障碍方面,通常也不构成生活自理障碍,也就是生活能基本自理。

具体认定需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由专业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结合工伤职工的医疗诊断、治疗恢复情况等综合判定 。

三、工伤伤残鉴定单位不同意该怎么办

单位不同意进行工伤伤残鉴定不影响职工的申请权利。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被认定为工伤后,职工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病历资料等。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结论。单位若对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但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职工按鉴定结果主张相应工伤保险待遇即可。

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限规定至关重要。一般来说,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有一些具体情况需要注意。比如,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对于工伤伤残鉴定时限的更多细节,你是否还有疑问呢?若有,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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