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鉴定和认定的顺序是什么
工伤认定是工伤鉴定的前提。首先,单位或职工一方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经认定为工伤后,再根据工伤程度等进行工伤鉴定,以确定具体的工伤待遇等。工伤认定需提交相关材料,如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总之,先认定工伤,再进行鉴定,二者顺序不可颠倒。
二、工伤认定后申请鉴定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一般来说,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实践中,通常在工伤认定结论书出来,且病情稳定,满足上述时间条件,就可准备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如工伤认定决定书、有效的诊断证明等。鉴定结论对后续的赔偿等事宜影响重大。
三、工伤认定后鉴定时间及流程是怎样的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要等伤情稳定,如骨折需内固定术后取出内固定,通常在取出后进行。
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材料审核: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材料不完整,会要求申请人补充。
3.组织鉴定: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4.作出结论: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
5.结论送达:鉴定结论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在工伤认定过程中,了解工伤认定和认定的顺序是什么至关重要。通常情况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你对工伤认定的申请流程、时间限制等还有疑问吗?若想进一步深入了解工伤认定相关细节,比如认定所需材料、认定后的待遇等,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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