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有法定和协商两种情形。法定情形下,企业出现特定情况且满足一定人员裁减数量要求时,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并将裁减方案报劳动行政部门后可裁减人员,包括企业重整、生产经营严重困难、转产等重大调整后仍需裁人以及客观经济情况重大变化致合同无法履行等情况。协商情形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2.建议用人单位在法定裁员时严格按程序操作,确保向工会或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并及时报告方案,避免因程序瑕疵引发劳动纠纷。在协商裁员时,应与劳动者充分协商,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同时,劳动者若遇到裁员情况,要了解自身权益,若权益受损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二、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应遵循哪些法律程序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裁减人员需遵循以下法律程序:
1.提前说明: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2.方案报告: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经济补偿办法等,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3.优先留用:裁减人员时,应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且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人员。
4.优先招用: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通知被裁减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
三、用人单位裁减人员需遵循哪些法律程序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裁减人员需遵循以下法律程序:
首先,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资料,并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涵盖被裁人员名单、时间及实施步骤,经济补偿办法等。
其次,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全体职工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
再次,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及工会或全体职工意见,听取行政部门意见。
最后,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支付经济补偿,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需注意,裁减人员时应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且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未成年人的人员。
在探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情形有哪些时,除了已知的情形,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对于被裁减员工的经济补偿该如何计算,这关系到员工的切身利益。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是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另外,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时,优先留用哪些人员也很关键,通常应当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且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人员。若你对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的这些拓展问题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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