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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期间单位给交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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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0 · 3934人看过
导读:在劳动者患病请假期间,若与用人单位保持雇佣关系,用人单位需按《劳动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包括医疗、养老、失业等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承担。员工应负担部分通常在病假薪水中扣除。要求劳动者全额承担社会保险费用是违法行为。
病假期间单位给交保险吗

一、病假期间单位给交保险吗

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倘若劳动者在患病请假期间仍与用人单位保持劳资雇佣关系,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规定,继续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具体涵盖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各个方面;

同时,对于部分险种(例如生育保险以及工伤保险),用人单位负责独自承担该项支出。

而员工本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部分,通常会在其享受病假薪水时进行扣除。

因此,任何用人单位若要求劳动者全额承担本应由其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均属于违法行为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病假期间的基本工资包含五险一金

职工在病假期间仍然享有工资待遇。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

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病假期间单位给交保险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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