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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口头辞职后可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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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4 · 2029人看过
导读:未签劳动合同,口头辞职后劳动者仍享赔偿权益。可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赔偿及双倍工资,按工作年限和经济标准计算。同时,可要求补缴社保费用。雇主未签书面合同超一个月,需支付额外工资。违反规定未签无固定期合同,需继续支付额外工资至协议达成。
未签劳动合同口头辞职后可有补偿

一、未签劳动合同口头辞职后可有补偿

1、劳动者有权诉求企业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以及未签订合法劳务合同时应支付的双倍工资额度。

根据相关法规经济赔偿金的标准是依据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的,每满一年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金额(若满足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情形,则按照一个整月计算;而对于不足六个月的情况,将视为半个月)。

至于未签订合法劳务合同时所需支付的双倍工资部分,则是从劳动者正式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算起,到每个月的实际工资标准的两倍为止(累计计算的时间上限为十二个月),支付金额时应先扣除公司在此期间已经支付过的相应部分。

2、此外,劳动者还可以依法请求法律机构介入,以促使企业承担为其补缴劳务关系存续期间内的社会保险费用的责任。

当雇主自雇佣员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超过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务合同的情况下,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相当于额外两个月工资的金额。

如果雇主违反了此项法律规定,未能与劳动者达成无固定期的劳务协议,那么他今后必须每月对劳动者支付相当于额外两个月工资的金额,直到双方达成无固定期的劳务协议之日为止。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未签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未签劳动合同赔偿标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是劳动者不签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未签劳动合同口头辞职后可有补偿”,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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