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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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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04 · 1331人看过
导读:国家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强制加班,加班需支付加班费。工作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分别支付不低于150%、200%、300%的工资报酬。计件工资制同样适用。综合工时制超时视为延时工作,需支付加班费。不定时工时制不适用。
加班费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一、加班费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要求各用人单位需认真贯彻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劳动者加班。如遇特殊情况需加班,用人单位务必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支付员工加班费。

2、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既定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之后,出于实际工作需求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时之外进行工作,那么,应按照下述具体标准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工资:

(一)倘若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合法安排劳动者在日常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之外继续投入工作,则必须给予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中规定的每小时小时工资标准的150%的工资报酬;

(二)同样,如果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之日工作且又无法安排适当补休,那么,须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劳动者每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标准支付其工资薪酬;

(三)在法定节假日,如果用人单位有必要安排劳动者继续工作,也必须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劳动者每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标准支付员工薪资。对于采用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来说,当他们圆满地完成了计件定额任务之后,如果用人单位继续安排他们投入工作,必须按照上述规定的基本原则,依具体情况分别按照不低于其自身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的标准支付其酬劳。若用人单位被劳动行政部门同意实施综合性计算工时制度,然而其综合计算出的实际工作时间超过了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此种情况应视同为延时工作,须按照本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薪资。对于施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而言,则无需执行以上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二、加班费国家规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加班费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加班费国家是怎么规定的”,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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