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法85条规定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当用人单位出现以下几种特定情形时,即视为违法行为:
首先,未能按照与员工签署的互利性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文或符合国家政策要求,按时足额地向员工支付相应的薪资;
其次,如果用人单位向员工发放的工资低于所在地范围内的社会最低收入标准,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再次,如果用人单位在员工加班期间拒绝支付加班费用,或者解除或终止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之后,没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款,同样构成违法行为。
在此类情况下,有权机关可以依法指派劳动行政部门敦促用人单位支付所欠薪酬、加班费用、经济补偿金或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部分的工资。
如果劳动者就上述问题,如用人单位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工资水平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未支付加班费或未按规定提供经济补偿金等事宜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申诉,劳动行政部门会经过认真审查查明是否存在事实,然后据此决定是否应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欠的劳动报酬、加班费用、经济补偿金或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部分的工资,同时还可以依法要求其尽快支付。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此方面逾期未履行义务的,则视为其违法行为。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劳动者主张应当由用人单位额外支付赔偿金,那么他/她必须提供充分证据来证明就所请求支付的劳动报酬、加班费用以及经济补偿金事项,已经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了相关权利,并且明确存在劳动行政部门发出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指令后,对方仍未充分履行的实际情况。
若不能满足这个条件,仲裁机构或有管辖权的法院可能会认为这一请求缺乏事实基础,从而无法获得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85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二、劳动合同分为多少种形式
以合同期限为标准,劳动合同可分为三类: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合同法85条规定”,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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