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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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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2947人看过
导读:《民法典》关于用人单位的侵权责任是在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为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了他人的损害的情况,需要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同时用人单位可以向过错的人员追偿。
用工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一、用工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根据具体的情况赔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劳务派遣各单位之间是什么关系

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定《劳务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人员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劳动者与其工作的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与另一人才中介等专门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再由该人才机构派到用人单位劳动,用人单位与人才机构签订派遣协议。

三、劳务派遣就是劳务外包吗

实际上,劳务外包并非一个法律概念,核心内容是发包人将其部分业务或工作内容交由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按照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外包费用,外包的业务或工作内容一般为发包人的非核心业务。实务中不少承揽合同委托合同都可以归入劳务外包范畴。常见的劳务外包形式包括生产线外包、仓储物流外包、辅助岗位外包(如保安、保洁、餐饮等)、短期项目外包、人力资源外包、培训咨询外包等。《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

关于用人单位的责任,按照实际的情况进行责任认定,不同情况下的侵权有不同程度的责任承担,劳务派遣和用人单位是合作的关系,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是两种不同的概念,存在本质上的差别,需要按照相应的规定进行相关的工作,签订相应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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