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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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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1423人看过
导读: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要了解单位的基本情况,弄清楚自己的工作岗位,员工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资待遇,需要体现在劳动合同中。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北京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一、北京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1、单位的基本情况要清楚

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工作内容、地点要具体明确

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写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在司法实务中,存在很多因工作地点约定不清、工作内容约定不清所引起的纠纷。

3、劳动报酬要约定清楚

这里包括基本工资数额、绩效工资数额、计算方式、发放时间、支付方式等,都要在合同一一写清楚。不要轻信老板的诺言,毕竟口说无凭。另外需要补充一点,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4、违反劳动法,侵害劳动者合法权利的内容不要签

如果劳动合同中要求劳动者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中,包括要求劳动者加班加点,有的甚至连吃饭、上厕所都有严格时间规定,一切行动听从用人单位安排,这种剥夺劳动者人身自由的合同不能签。

二、在北京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辞职吗?

无论签订了多久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是可以提出辞职的,这个是劳动者的自主择业权。

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3天通知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了。

需要说明的是,无论是提前3天还是提前30天,都不是强制性条款。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辞职,即便没有提前3天或者30天,用人单位也无法对劳动者进行处罚,但如果因为没有提前辞职给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向劳动者追偿。

在北京工作,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采用书面文件的形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员工提出辞职要根据实际状况来决定,还在试用期内的员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辞职;单位的正式员工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并提交书面的辞职报告,才能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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