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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社保需要本人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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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3 · 4526人看过
导读:社保补缴可以由他人代替缴纳。当他人代替缴纳社保时,需要携带两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户口本首页和本人有复印件以及各地需要的不同的材料证明,同时委托人要告知代理人社保需补缴几个月、为什么进行补缴。
补缴社保需要本人去吗

社保补缴可以由他人代替缴纳。当他人代替缴纳社保时,需要携带两个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户口本首页和本人有复印件以及各地需要的不同的材料证明,同时委托人要告知代理人社保需补缴几个月、为什么进行补缴。本人补缴也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还有各地区规定需要携带的证明等去社保中心进行补缴。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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