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算六个月的总额。
2.
死亡赔偿金:
依据受诉法院当地上年度城镇或农村人均收入,算二十年。
60岁以上,每长一岁少算一年;
75岁以上算五年。
3.
精神损害抚慰金:
结合当地司法情况和过错程度定数额,安慰
家属。
4.被
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
丧失劳动能力情况,按当地城镇或农村人均消费支出算。
未成年人算到18岁,无劳动能力又无收入的算二十年,60岁以上每长一岁少算一年,75岁以上算五年。
最终
赔偿要结合医院过错比例。
案情回顾:小许因身体不适前往医院就诊,医院诊断后进行了相应治疗。然而,小许病情却持续恶化并最终死亡。小许家属认为是医院误诊导致小许死亡,要求医院进行赔偿。双方就
赔偿标准和数额产生争议,家属认为应充分赔偿各项损失,而医院则认为需综合过错比例确定赔偿。
案情分析:1、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有相应递减规则;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当地司法实践结合过错程度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未成年人计算至十八周岁等也有相应规则。
2、最终赔偿数额需综合医院过错比例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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