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
劳动仲裁中关于赔偿双倍工资的具体准则是怎样的根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的特定要求,关于劳动仲裁双倍薪资的规定明确指出:对于企业与其雇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作为规范。若已实际确立了劳动关系但却未能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法律规定该行为不得超过自员工开始工作的那一天起后的一个月期限。

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和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而单位没签劳动合同,那胜诉的可能性很大。可以提交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证明在岗位上实际劳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后未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因此,如果劳动者在入职五个月后仍未签订劳动合同,他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这五个月期间应得工资总两倍的金额作为双倍工资的差额。

劳动仲裁中主张的两倍工资并不是欺诈。依据法律,员工有权利在合法范围内维护自身权益。如果企业没有在年底与员工签订正式合同,那么员工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支付双倍工资。这是员工应得的权益,也是基于真实的劳动关系和法律提出的诉求,不能被认定为欺诈。

临时工雇佣超一月未签书面合同,将面临双倍工资仲裁。但关键是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若仅劳务关系,双倍工资规定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