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
劳动者遇到
恶意欠薪情况,应及时
收集证据,如
劳动合同、
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的
劳动关系以及被
拖欠工资的事实。
(二)向政府有关部门投诉,让相关部门介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三)若经政府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可向
司法机关报案,依法追究用人单位或个人的
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
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
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案情回顾:小许经营一家小公司,雇佣了包括小丽、小静等十多名员工。一段时间后,小许以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为由,
拖欠员工工资。员工们多次催要,小许不仅未支付,还转移了公司部分财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小许仍拒不支付。经统计,小许
拖欠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累计达五万元。
案情分析:1、本案中,小许作为公司经营者,是负有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义务的主体。其主观上存在故意,通过转移财产的方式逃避支付
员工工资。
2、客观方面,小许拖欠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达五万元,满足拖欠十名以上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条件。并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符合恶意欠薪的认定条件,可能面临
刑事处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