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
劳动合同法》,当用人单位出现
欠薪情况,
劳动者选择
辞职后能够获得相应补偿,具体如下:
1.
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与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挂钩。
每满一年,用人单位需按照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工作时长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补偿;
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
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工资。
2.工资支付:
用人单位有义务足额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若存在
逾期不支付的情况,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
赔偿金。
如果遇到用人单位欠薪的问题,劳动者可先尝试与单位进行协商。
若协商未能达成满意结果,劳动者可以向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于2020年3月
入职某公司,月薪5000元。2023年8月,公司开始
拖欠工资,累计欠薪3个月。小许多次与公司协商支付工资事宜,但公司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拒绝支付。小许无奈于2023年11月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所欠工资及相应补偿,公司却只愿支付部分工资,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劳动合同法》,小许在该单位工作3年8个月,公司应支付4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同时需足额支付所欠3个月工资。若逾期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其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标准向小许加付赔偿金。
2、小许可先与公司再次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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