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劳动
仲裁立案后,
仲裁流程及时间安排有一定规则。
首先,仲裁委在立案后通常会在5日内,把
仲裁申请书副本送到被申请人手中。
被申请人在收到副本后的10日内,要向仲裁委提交答辩书。
仲裁委收到答辩书后,会在5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这样申请人就能了解被申请人的观点。
接下来,仲裁委将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
开庭时间。
按照规定,仲裁委要在开庭前5日通知双方
当事人开庭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但在实际操作中,通知时间会受多种因素影响。
比如案件复杂程度,如果案件简单,涉及的
证据和争议较少,且仲裁委工作高效,从立案到通知开庭可能只需短短几周;
要是案件复杂,涉及大量证据需要调查取证,或者仲裁委工作繁忙,通知开庭的时间就会相应延长。
所以,劳动仲裁的时间安排并非固定不变,会因实际情况而有所波动。
案情回顾:小朱与所在公司发生
劳动纠纷,向劳动仲裁委
申请仲裁。仲裁委立案后,按照规定在5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公司。公司在10日内提交了答辩书,仲裁委又在5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小朱。然而,对于开庭时间,小朱认为根据规定应尽快安排,而公司觉得案件有些复杂,调查取证需要时间,希望能多给些准备时间,双方就开庭时间的安排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仲裁委在立案后有明确的文书送达流程,即5日内送申请书副本给被申请人,被申请人10日内交答辩书,收到答辩书后5日内送副本给申请人,此流程本案仲裁委执行无误。
2、关于开庭时间,虽然规定开庭前5日通知双方,但实际受案件复杂程度和仲裁委工作安排影响。本案双方对开庭时间有不同诉求,仲裁委应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合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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