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初到新岗位三天后若感觉不适应,要先跟公司沟通。
清晰说出自己在新岗位的不适状况,明确表达想回原岗位的想法。
比如,可以在工作时间找领导,诚恳地告知领导自己对新岗位的工作内容、节奏等方面存在不适应,希望能回到熟悉的原岗位继续工作。
2.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调整
劳动者岗位得和劳动者
协商一致。
要是没经协商就变动岗位,劳动者有权拒绝。
所以劳动者要清楚自己有这样的权利,不能任由公司随意安排。
3.要留意留存相关
证据。
比如与公司沟通时的聊天记录、邮件等,记录好每次沟通的时间、内容;
还有自己在新岗位的工作表现,像工作成果、失误等。
这些都能证明自己因不适应才想回原岗位。
4.要是公司不同意回原岗位,劳动者可再次和公司协商,把自己的诉求更详细地说明。
也可以找
劳动监察部门求助,提供之前保留的证据,让部门帮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何所在公司对其进行调岗,小何到新岗位工作三天后,认为新岗位不适合自己,向公司提出想回到原岗位。然而公司却不同意小何回原岗位。小何认为单位调岗未与自己充分协商,且自己在新岗位工作表现一般也能证明不适合,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规定,单位进行调岗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本案中公司未充分与小何商量就调岗,小何有权拒绝。小何有权利要求回到原岗位工作。
2、小何应保留与公司的沟通记录以及在新岗位的工作表现等证据。若公司仍不同意,小何可再次与公司协商,或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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