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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未满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员工

时间:2025.03.18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1053人
律师解析:
在特殊情形中,倘若雇佣方以不合理的借口或者无法律依据在合约有效期尚未期满之际解除劳动合同,被解雇的受聘者便将享受到追偿权
在此类事件中,雇主有责任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金额向受雇者支付赔偿金作为弥补。
而关于经济补偿的具体操作方式,则是根据受雇者在该公司服务的时间长度来决定,每满一年就需向其支付一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
对于服务期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将按照一整年来计算;
而对于服务期低于六个月的员工,则仅需支付半个月的薪水作为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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