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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并非需要额外解除的情形,这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定情形之一,无需双方再行办理解除手续。
1.存在法定例外情形时,劳动合同期满不立即终止。若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法定特殊情形,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再终止,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需履行相应义务。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向劳动者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若符合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用人单位需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不得无故拖欠或拒绝支付。
2025-12-29 15:21: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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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劳动合同自动终止,无需用人单位或劳动者额外办理解除手续。这是劳动合同期限属性的体现,当约定的期限届满,双方的劳动关系即行终结。
(2)若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存在法定特殊情形,劳动合同不得立即终止。例如劳动者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续延至上述情形消失时再终止,以保障特殊时期劳动者的权益。
(3)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需履行多项义务。包括向劳动者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在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若符合经济补偿条件,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提醒:
劳动者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时期,劳动合同期满时应确认合同是否依法续延;用人单位需及时履行终止后的证明出具、档案社保转移等义务,符合条件时支付经济补偿,避免违法风险。
2025-12-29 14:13: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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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自动终止,无需额外办理解除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这是法定终止情形,不同于主动解除合同的行为。
(二)存在例外情况,若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劳动合同不能立即终止,应当续延至这些情形消失时再终止。
(三)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需履行两项义务,一是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二是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四)若符合经济补偿条件,用人单位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2025-12-29 13:01: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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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自动终止,并非解除,无需额外办理解除手续。
若劳动者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法定情形,合同需延续至该情形消失后再终止。
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出具终止证明,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符合条件的需支付经济补偿。
2025-12-29 11:37: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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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自动终止无需额外解除,存在法定特殊情形需续延,终止后用人单位需履行相应义务。
法律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无需双方额外办理解除手续。但有例外情形,若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法定情形,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再终止。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需按规定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若符合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用人单位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对劳动合同终止的具体情形、续延条件或经济补偿标准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2025-12-29 11:07:5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