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
法定代表人是否有义务签署劳动合同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需承担相应的职责及义务,并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然而,对于公司法人而言,他们并不需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因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任何涉及到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都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即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未签劳动合同时,以下情况可认定劳动关系:双方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劳动者服从单位管理并从事有报酬的劳动,且受单位规章制度约束;劳动者提供的劳务成为单位业务的一部分。证据包括工资单、社保记录、工作证件等,考勤记录和同事证词也可证明。若证实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有权要求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实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签订的,劳动者可以要求二倍工资。一般情况下,实际用工之日以到用工单位从事工作之日起算。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在公司工作一个月以上却未签劳动合同时,有权随时离职,并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超过一个月工作期间两倍的工资作为赔偿。员工还有权向政府相关部门投诉,要求劳动行政管理机构对雇主采取警告和罚款等处罚措施。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员工的权益,确保他们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也能得到公正的待遇。

用人单位未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补偿。若未按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样需逐月支付双倍工资赔偿。这些规定确保了劳动者的权益,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法定职责。因此,用人单位应严格遵守劳动法规,确保与劳动者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