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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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单位依法辞退员工的情况下,赔偿金的标准应如何确定关于员工被辞退后薪酬赔付的相关规定如下:首先,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公司应当向其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其次,若劳动者在公司服务期限在六个月至一年间,则应视为已满一年,适用前述第一条规定;如未满六个月,则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在离职时遇到企业拒付薪资的问题该如何维权如若离职之后企业未能及时支付薪资待遇,可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寻求解决方案:首先,您可以尝试与雇主进行友好的协商以期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支付方式;其次,您有权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请求其介入协调解决;再次,您还可以选择向相关调解机构提出申请,请他们协助您和雇主之间的纠纷调停工作;此外,如果以上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您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由该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对争议事项进行裁决;最后,如果以上所有措施仍然无法解决问题,您还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正式离职前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所在单位,而在试用期内则只需提前三天告知即可。

若该员工已正式离司,则相应的福利无疑将告终。在此情况下,倘若餐卡内的资金乃员工个人自行充值所致,依理应全数退还给员工本人;而反之,如系公司于每日工作期间为在职员工提供之福利待遇,那么在员工离职之后,自然无法再继续享有此类福利优惠。

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岗位要求,比如无法展示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业务能力,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比如经常缺勤、有重大过失,或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雇主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劳动者在遇到疾病无法复职、无法胜任岗位经培训调整无效、合同环境巨变协商未果、企业重整或破产清算等情形下,有权主张经济补偿,具体依据《劳动法》及《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