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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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公司被发现非法招用童工,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罚款。若是公司以盈利为目的招聘了童工,那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若不以盈利为目底招聘童工,那罚款300~600元。

从《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了解到,若是企业有非法雇佣童工的行为,在对其罚款处罚的时候,具体的罚款标准往往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所以各地对企业雇佣童工的处罚不一样。而要是中介机构为企业雇佣童工做介绍,每介绍一名童工,则需要在一千五到三千元之间进行罚款处罚。

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

非法使用童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