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要是自应当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没和
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得每月给劳动者支付二倍
工资。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一般指这些情况: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
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同时距法定
退休年龄不足十年;连续订立二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没有该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
支付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是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是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而且,给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的时间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
要是出现这类
纠纷,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能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要是对
仲裁裁决不服,还能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依据法律该单位应与小朱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单位未与小朱签订,小朱要求单位支付二倍工资,单位认为不应支付,双方产生争议。小朱先与单位协商,未能达成一致,遂向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小朱在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单位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未与小朱订立,需向小朱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支付二倍工资起算时间为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且最长不超过十一个月。
2、小朱与单位协商不成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若对仲裁裁决不服,小朱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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