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和工会、
劳动者协商后能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超1小时,特殊原因要延长的,在保障劳动者健康的情况下,每天不超3小时,每月不超36小时。
但有特殊情形,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述限制。像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还有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劳动行政部门会给予
警告,责令改正,还可处以罚款。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超时安排
加班,可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在一家公司工作,公司近期因生产经营需要,要求小许等员工每天加班四小时,且连续加班一个月。小许认为公司延长工作时间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与公司协商无果后,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公司则称是特殊生产需求才延长工作时间。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需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情况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下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此案例中公司要求员工每天加班四小时且连续加班一个月,明显超出了法律规定的限制。
2、案例中公司称是特殊生产需求,但未符合自然灾害、事故等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紧急处理,或生产设备等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等特殊情形,所以公司延长工作时间的行为
违法。劳动行政部门可给予公司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小许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的做法合理,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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