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在福建沃博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工作,凭着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承办各类民间借贷纠纷、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劳动争议、票据付款请就权纠纷,赢得了众多委托人的信任与认可。 为人正直靠谱,能够得到客户的充分肯定与信任。诉讼文书、法律相关文件的书写言简意赅、切中要害、精益求精总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丰富的实务经验积累及不断学习深造意识,具备优质服务种类案件客户、疑难复杂案件的综合素质能力。 专业擅长领域: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房产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商品买卖合同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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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案件可向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起诉。具体包括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以及复议机关不作为,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而起诉的这两类情况,当事人都能向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若三天复议时间已过,通常不能再申请复议。若对原决定仍有异议,可考虑通过行政诉讼途径解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判决。

当异议之诉复议被驳回时,可通过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维权,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申请并阐明理由和证据。若对执行异议之诉判决仍不服,还能按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当复议减轻改变时,原机关是否为赔偿义务机关需分情况。若复议决定减轻损害,原机关对其造成的损害部分负责赔偿,是该部分的赔偿义务机关;若复议决定改变原行为且减轻损害,原机关和复议机关依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复议过程中一般不可以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已受理的,在法定复议期限内不得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且法院已受理,则不得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