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没签书面
劳动合同,工作成果又没达要求,该咋办?下面给大家说说处理办法。
先说
没签合同的事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要是用人单位从用工那天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都没和
劳动者签书面合同,那得每个月给劳动者
双倍工资。要是劳动者符合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单位却拒绝签,从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那天起,也得每月付双倍工资。
再看工作没做好的情况。要是劳动者工作失误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能按合同约定让劳动者
赔偿。赔偿的钱可以从劳动者
工资里扣,但每月扣的部分不能超过当
月工资的20%。要是扣完剩下的工资比当地月
最低工资标准还低,那就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用人单位得先把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说清楚。要是劳动者没达标,可以先培训或者调岗。要是还不能胜任,单位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多给一个月工资,就能
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单位得留好劳动者工作失误的
证据,避免以后有法律风险。
案情回顾:小胡
入职一家公司后,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作一段时间后,公司认为小胡工作未达要求,给公司造成了一
定损失,欲扣除其部分工资并解除劳动合同。小胡则认为公司未
签合同应给予赔偿,且对公司扣除工资和
解除合同的决定不满,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小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小胡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小胡符合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公司拒绝签订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小胡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2、若小胡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可按劳动合同约定要求其赔偿
经济损失,可从其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3、公司应先明确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若小胡确实未达标,可对其培训或调整岗位。若仍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同时需保留小胡工作失误的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