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全省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在的2%降至1.5%,其中,用人单位缴费的比例为1%,个人缴费的比例为0.5%。各地负责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从4月份开始按照新费率核定参保单位应缴失业保险费。参保单位按原费率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各地负责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在核定应缴费额时予以核减。
养老保险:公司缴20%,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1%,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0.4%,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9%,个人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