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一般是用人单位和员工首次建立
劳动关系后,为增加相互了解,为决定是否最终选择对方而设定的一定期限的考察期。试用期是
劳动合同期限的组成部分,包含在
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的长短取决于合同期的长短。 《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
欺诈、
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
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