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分入户申请条件
1.年龄18-45周岁
3.在广州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4.积分总分数满150分
5.无犯罪记录
二、积分制入户人员按基础指标总分值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分值相同时按照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在我市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时间排名。凡经两轮排名后排序相同,作并列排名处理。凡并列排名者具有同等积分制入户资格。
若实际情况发生变化而需调整积分制入户计分项目、相应分值或排名规则等,调整部分专题请示市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