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纠纷方面的法律规定与时限要求如下:
在大多数情况下,此类案件的法定诉讼期限均为十五日。
具体来说,如果对于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存在异议,则相关当事人有权利从接收到该裁决书之日算起的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进行起诉。
另外,如需对劳动权益问题申请仲裁,所涉及的有效仲裁期通常是一年时间。
在此期间内,若从当事人得知或应当知情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期起开始计算的话,仲裁时效将随之展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