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没有规定,只在行政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层面。[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
丧假1-3天,
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全国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长或增加
婚假天数(加合关系),也有的直接规定了符合
晚婚的婚假天数(包含关系)。
北京:婚假3天+
晚婚假7天=10天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之法律规定: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