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置条件90平米以下在
成都市中心城区、区(市)县城和建制镇建成区购买
商品房或
二手房,70平方米以上(房产局备案时间在2014年6月1日之前)的市外人员,提供材料1、入户人员的户口薄或户籍证明、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户口本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3、购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提供
房产证或经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原件和复印件)4、入户人员
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1年以上
社保证明,原件和复印件。5、入住证明(物业可开),6、孩子出生医学证明迁入人数3人,2大,1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