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
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
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
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
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
违约金。 保密协议是否有补偿金没有明确规定,以约定为准,但基本原则应该是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 离职时再签竞业禁止条约的话,补偿标准就由你们约定了,最好是2年的
工资(因为在这两年期间你基本上不可以再从事你专长的这个行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