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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二次合同到期不续签如何赔偿

在北京,当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若用人单位不续签,就可能存在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此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是以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为依据,每满一年就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满六个月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比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 3 年,月工资为 8000 元,那么经济补偿就是 3 个月工资,即 24000 元,赔偿金则为 48000 元。
然而,如果是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而导致不续签的,用人单位就无需支付赔偿金。
最新修订:202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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