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从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还未与
劳动者签订书面
劳动合同的,就意味着用人单位已和劳动者订立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这种情形下,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每个月给劳动者
双倍工资。
这里所说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由于已经有 10 年未
签合同,所以从满 10 年之后开始计算。
另外,因为用人单位存在
违法行为,要是劳动者以此为理由
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得
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就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给劳动者。
满六年不满十年的,按十年算;不满六年的,给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
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