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通常情况下个人自愿离职是无法
领取失业金的。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领取失业金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非因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像被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二是按规定参加了
失业保险,且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需求。
若为个人自愿离职,就不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一重要条件,故而不能领取失业金。
但倘若离职存在特殊情形,比如因用人单位存在某些法定过错(如
拖欠工资、未依法缴纳
社保等),致使你不得不
辞职,这种情况下则可能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不过需提供相应
证据予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