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之规定,倘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与员工签订的
劳动合同所载明的约定或国家规定,按时、全额支付给
劳动者相应的
劳动报酬,如此情况下,劳动者有权依法
申请劳动仲裁予以解决。
一般而言,若
单位拖欠工资超过一定的
工资支付周期,以一个月的时间为准,那么劳动者便有资格向当地的劳动
仲裁部门提起
申诉。
然而在此过程中,我们需特别关注劳动仲裁存在的时效性问题,即对
劳动争议进行仲裁的时效期限为一年。
该时效期限自
当事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内,因拖欠劳动报酬而引发的争议,劳动者
申请仲裁时将不受上述一年
仲裁时效期的限制;但当劳动关系终止后,则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如对仲裁裁决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