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对
工资数额进行明确约定之时,通常需参照如下诸多因素以确立工资支付之标准:首先,审视同职位其他雇员的平均工资水准。
其次,衡量用人单位所签署的工资
集体合同中所确定的相关职位之工资标准。
再次,根据用人单位的薪酬体系,如存在类似工作性质的薪资设定则可作为重要参考。
若前述各点均无明确定义,
劳动者应积极与用人单位展开沟通协商。
如协商未能达成共识,将遵照集体合同规定执行;倘若集体合同中亦未对该问题做出具体规定,便实行“
同工同酬”原则。
综上所述,在此情形之下,劳动者务须留意搜集并妥善保管能够证实其劳动价值的相关
证据,以备不时之需,保障个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