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应包含产假工资,若单位未包含,劳动者可协商,协商不成可投诉或仲裁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产假工资属于劳动者正常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实际获得的收入,所以计算月工资时理应将其包含在内。若用人单位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未包含产假工资,这种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遇到此类情况,可先与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大家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应包含产假工资。依据法律,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的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产假工资是劳动者的正常劳动报酬,属于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实际获得的收入,因此计算月工资时理应将其包含在内。
若用人单位计算经济补偿金时未包含产假工资,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权益:
1.与单位协商,和平解决问题。
2.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3.也可申请劳动仲裁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这里的月工资计算依据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产假工资属于劳动者正常劳动报酬,是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实际取得的收入。既然属于正常收入范畴,在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基数时,就理应包含产假工资。
(3)当用人单位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未将产假工资纳入其中,劳动者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若协商没有达成一致,劳动者能够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
劳动者遇到此类情况应及时收集工资收入等相关证据,如协商不成尽早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一)劳动者要保留好产假工资发放记录、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产假工资情况以及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二)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时,要明确指出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应包含产假工资,态度要坚定且有理有据。
(三)若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时,需准备好相关材料,如投诉书、证据等,详细说明情况。
(四)申请劳动仲裁时,要按照仲裁机构要求的流程和期限提供材料,积极参与仲裁过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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