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未经事先与雇员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共识而擅自做出岗位调动的行为具有法律上的不合理性。
因为岗位调整属于对
劳动合同重要条款的变更,应当严格遵守以平等自愿为基础的
协商一致原则。
如果用人单位无视该协商过程,径行作出岗位调整,很有可能会触犯到法律
法规。
然而,也存在以下特定情形,使得用人单位有权力进行合理合法的岗位变动:
首先,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用人单位有权利进行岗位调整;
其次,
劳动者无法胜任原先的工作职责;
最后,基于企业的生产经营需求。
当雇员遇到此类未经协商的岗位调动时,应该特别留意收集相关的
证据材料,例如岗位调动通知书以及与用人单位沟通交流的相关记录等等。
首先,可以尝试通过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方式来解决问题,倘若协商不能取得理想结果,则可考虑向劳动监督
执法机关进行投诉
申诉,或者直接
申请劳动仲裁,以此来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