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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第3次不给签长期合同应该怎么办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明文规定,当雇佣单位在第三次续签劳动合同之时,未与劳动工作者签署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话,那么,这位劳动工作者便有资格请求雇佣单位进行更正。
您首先可以尝试与雇佣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清晰地阐述您的具体要求。
若经过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您可以选择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
仲裁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您与雇佣单位之间确实存在着劳动关系,以及之前两次劳动合同的实际执行状况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仲裁程序具有时效性,通常为一年,自当事人知晓或者应该知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开始计算。
总而言之,我们必须采取合法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最新修订:2024-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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