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及配套
法规规章之规定,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向员工足额发放薪资报酬,当
劳动者选择通过提起
仲裁程序维护自身权益之时,其可获得的
赔偿数额通常涵盖了所欠付的
工资款项,同时也有可能涉及到
经济补偿。
关于经济补偿部分,则是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实际服务年限进行计算,劳动者每连续服务一年即可获得对应的一个
月工资数额作为补偿。
如劳动者服务期限超出六个月却不足一年,则获取一整年来计算经济补偿;反之,若服务期限尚不足六个月,则仅能获得半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补偿。
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而故意
拖欠员工工资报酬,那么劳动者还有权要求额外支付
拖欠工资总额25%的赔偿费用。
然而,究竟应赔偿何种合理额度,这需要结合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之工作年限、工资收入水平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并作出评估。
为此,我们强烈建议广大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
签订合同时务必保持谨慎态度,详细阅读
劳动合同条款内容,并妥善保管好劳动合同文本、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关键性
证据材料,以便在必要时能够充分证明自身的权益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