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条文,女性职工在法定
产假期间应享有生育报酬,对于已参保
生育险的人员,按照雇主前一年的员工平均月薪水的水平,由
生育保险基金提供资金支持;而若尚未参保生育险,则需按照该名女性职工产假前的
工资标准,由雇主承担支付责任。
倘若雇主未能在产假期间支付相应的薪酬,那么您有权利要求他们进行补发。
在此,建议您首先尝试与雇主进行沟通协商,若无法达成共识,可向
劳动监察部门提出投诉或者
申请劳动仲裁。
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务必妥善保存相关的
证据材料,例如
劳动合同、工资单据、考勤记录等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