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N+1”
赔偿政策中涉及到的“N”之定义为
经济补偿部分,其方式为根据您所服务于该企业的具体历经年份数,即每年支付相应月份
工资的基本标准。
若您服务年限大于等于六个月而不足一整年,则需按照完整一年来进行计算;若服务年限小于六个月,则仅需支付半个
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至于“1”的含义,它代表着
代通知金,这意味着当雇主未能提前三十天以
书面形式告知您
解除劳动合同时,他们将有义务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在此,我们所提到的“月工资”是指您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然而,请务必注意,此项平均工资不得超出本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否则将依照三倍标准来计算。
若您的实际工资水平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那么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计算。